新桥镇中心幼儿园仓库管理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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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幼儿园财产保管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管好各类物品器材,做到分类摆放,整洁干净,注意经常查库,防止霉坏散失。

三、按规定办好领用手续,办好借用手续,并注意及时催还,重要物品外借需要领导批准。

四、合理安排库内堆位,预留足够的空间。

1、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

2、遵守体育教研组工作纪律,爱护公物,定期向体育教研组、总务处交流情况,重大问题及时反映。

3、开学初协助总务处、体育教研组清理财产登记造册,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学期结束全面整理、核查。

4、购进的体育器材设备须登记入册。注销或正常损坏的器材设备由体育教研组向学校分管校长作出书面报告。

5、保管员应在上课、体育训练、学生活动之前做好准备工作。按规定、按时收发体育器材,手续齐全,下班前关锁门窗,保证安全。

6、按公物赔偿制度处理教学中、课外体育活动中遗失或损坏的体育器材。

7、保持体育用品仓库的清洁整齐,及时做好整理器材工作。

校产管理制度

一、财产保管要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总务处要建立固定资产帐,低值易耗品帐,并分门别类,安排专人保管定期核对。

二、学校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各部门处室财物要建立登记卡,由部门处室负责负责保管。学期末核查,如有损坏丢失,分清责任,照章赔偿。

三、财产专管员负责建立分管财产帐。新购买的财物要及时验收入帐。教职工领用、使用要登记、签名。每学期末,专管员要做好财产清算、催还、维护、保管等工作,并把有关结果送总务处。

四、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查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五、财产责任人和专管员要对学校财产进行定期保养、维修,属不能自修的,应及时通知总务处安排人员修理,以延长期使用寿命。

六、购置学校财物,先由部门按实际需要数量书面向总务处提出购买申请。由总务处审核后送校领导审批。领导批准后由总务处组织购买。购买回来的物品必须由专管人验收入帐后才能投入使用。

七、学校分配到各部门处室的财物,不允许擅自调配或挪作他用。如需变动须报总务处调整、登记备案。

八、加强校产使用的监管:

1、期中、期末,总务处、班主任和学生班长对教室、宿舍各检查一次,对因责任事故损坏的桌椅、床铺、门窗、玻璃等要按价赔偿。

2、师生员工所借公物(如图书、仪器、乐器、体育器材等)如损坏和遗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3、保管室存放的物品,如因不负责或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损坏和丢失的,由保管人员负责赔偿。

4、学生毕业和工作人员调出,所借所用公物要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

5、学校实行全员管理财物制度,师生共同爱护公物,对财物保管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仓库要做好安全、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工作,物品分类存放,整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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