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接区教师培训中心通知,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本培训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常新社教〔2011〕10号),现就做好2011年度校本培训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教师根据我园培训登记表(附件一、二),填写好2011年度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情况登记表(表式见附件三),同时各教师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情况也一并进行登记(表式见附件四)。
2、由于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工作与职称评审有联系,所以教师参加培训活动情况的审核是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凡是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的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自己整理:区级通知、活动安排表、活动记录)。
3、区教师培训中心将在2012年3月对全区每位教师2011年度参加校本培训活动和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情况(区级培训活动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一次审核。今后教师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区不再另行对教师进行参加校本培训和区级培训情况进行审核(注:2012年教师参加职称评定,区不再审核2011年度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情况和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情况,依此类推)。
常州市新桥中心幼儿园
二0一二年一月五日
2011上培训统计.doc
2011年下培训统计.doc
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校本培训活动情况登记表(2011年度).doc
新北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加区级各类培训活动情况登记表(2011年度).doc